湘人社提函〔2022〕86号
省教育厅:
陈瑜等委员提出的《加大对我省欠发达和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投入保证教育均衡高质量发展》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加强顶层设计,技能人才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技工教育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企业技术工人的主阵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我省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系列文件精神为纲领,不断加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顶层设计,初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为主、社会积极参与技能人才培养的良好格局。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建设技工大省的意见》(湘政办发〔2018〕66号)、《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14号)和《湖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湘人社发〔2019〕42号)、《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9〕29号)等文件,初步形成了长期规划与近期安排相结合、整体推进与分类开发相配套的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体系,从体制机制上推动技能人才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升。
二、加强统筹规划,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协调发展
我省技工教育坚持以促进就业和服务发展为导向、以培养生产和服务一线技能人才为目标,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培养方式、丰富办学内容,培养了大批一线技能人才,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充分就业、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优化区域发展布局。我省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支持提升一批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推动技工教育与当地特色产业相结合,培育了一批劳务技能品牌,培养了一批高技能人才。继续实行中职资助政策,支持脱贫户、农村低收入人口所在家庭“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二是深化校企合作。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以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指导技工院校探索开展“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共同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指导技工院校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育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促进校企共同招生招工、共商专业规划、共议课程开发、共组师资队伍、共创培养模式、共建实习基地、共搭管理平台、共评培养质量,形成“人才共有、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三是加强专业建设。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增强专业特色,支持和引导技工院校按照《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紧密对接当地特色产业,在全省支持打造一批技工院校特色鲜明的优质专业,大力培养我省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四是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健全技工院校教师在职培训和到企业实践制度,培养理论与实践一体、专职与兼职结合的技工教育师资队伍。规范畅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到技工院校担任教师的通道,技工院校可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引进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
下一步,我厅将在政策允许情况下,继续对我省欠发达和少数民族地区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建设项目经费、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补助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以服务地方主导产业、区域经济发展为重点,大力发展技工教育,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海立方
2022年5月12日
联系人姓名、职务:常婷,副处长联系电话:0731-8490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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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立方 办公室2022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