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提函〔2022〕66号
省委宣传部:
文艺界别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基本情况
文艺人才是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力量。我厅高度重视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在人员招聘、职称评审、表彰奖励等方面出台政策,激发文艺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助推全省文艺事业发展和繁荣。
二、相关政策
(一)人员招聘方面。2020年,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审批、备案事项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53号),进一步精简公开招聘流程和相关证明材料。文艺类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编制内,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可自主设置招聘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文艺类人才,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前提下,可降低开考比例,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灵活采取考试方式,科学确定考试内容,侧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及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不设置开考比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
(二)职称评审方面。一是为进一步激发新文艺群体活力,加强新文艺群体人才队伍建设,2021年,会同省文联印发《湖南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职称申报评价办法》(湘文联发〔2021〕25号),并在美术专业开展了评审试点,首批2人获评正高职称,19人获评副高职称;二是于2020年印发《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3号),将文艺领域人才纳入急需紧缺人才范畴,享受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优惠政策。湘潭市齐白石纪念馆、永兴县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就通过上述政策申请了年度高级职称特殊评审职数,解决了部分优秀文艺人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不能晋升职称的问题。
(三)表彰奖励方面。2018年,国家出台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8〕69号),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了全面规范。2020年,我省配套出台了《湖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湘办发〔2020〕10号)。根据相关规定,省委、省政府举办的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设立,由承办的省直单位在每年1月31日前归口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申请,省委、省政府审定并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同时,国家对新设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退一进一”的管理办法,即,新设1个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就必须减少1个原有项目(我省现有11个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三、对于建议的采纳意见及打算
(一)关于“设立湖南省文学艺术优秀人才政府荣誉制度”的问题。如确有必要设立省级文学艺术奖,可由相关省直单位作为承办单位提出申请,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
(二)“畅通文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问题。一是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继续完善新文艺群体职称申报评价办法,把品德放在新文艺群体评价的首位,突出能力、业绩导向,以考察艺术水平为重,建立健全既符合新文艺群体特点,又不降格以求的科学评价标准、评价方式、评审程序;二是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承办单位可根据年度参评人员的具体情况,在年度评审方案备案环节提出申请,对评审通过比例在现行通过率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三是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要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无岗位空缺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对文艺领域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实行政策倾斜,符合条件的文艺类事业单位申请单列“急需紧缺人才”“退多补少”评审职数,原则上予以核批,促进文艺人才队伍发展。
(三)关于“放权搞活,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审批、备案事项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53号)相关要求,海立方 只对公开招聘的方案(公告)和结果备案,其他环节的工作全部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尽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二是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政策指导,引导用人单位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理念,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
海立方
2022年5月10日
联系人姓名、职务:游江四级调研员联系电话:0731-8490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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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立方 办公室2022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