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建函A〔2018〕114号
杨书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青年返乡创业,实现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政策吸引力度的问题。为吸引人才来湘返乡创业,2017年我省下发了《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湘办发〔2017〕42号),明确支持特色优势产业、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放开人才社保、购房等20条引才激励措施。您创业所在的岳阳地区也出台了《巴陵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具体实施细则,对大学生落户、购房、创业等给予一定优待和扶持。但平江县是国家级重点扶贫县,也是山区农业大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较为突出,在人才引进广度和力度上较发达地区有一定差距。近年来,平江县委、县政府加大乡村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文明村镇建设力度,实施脱贫攻坚战略,经济社会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为青年返乡创业奠定了一定基础。下一步省委、省政府及当地政府也将不断创造条件,优化创业人才的激励和保障政策措施。除了人才政策之外,人社、扶贫、发改等部门也积极制定了相关优惠政策,鼓励返乡创新创业,建议您积极申报:
一是产业扶贫政策。返乡青年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给予1500-2000元/人的帮扶资金;返乡青年创办合作社或企业,按照“四跟四走”产业扶贫路子参与精准扶贫的,可根据项目采取的帮扶模式、帮扶贫困人口数量、增收效益幅度以及贫困农户对企业的依存度等要素,享受一定的财政扶贫资金支持。
二是创业扶持政策。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创业大学生、返乡创业青年可参加创业培训,享受每人800元至1600元创业培训及后续服务补贴。返乡创业人员初创小微企业或初次注册个体工商户,正常运营一年以上并吸纳一定规模就业的创业项目,给予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一次性开办费和商标注册补贴。将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和返乡人员创办的企业纳入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和“双百资助工程”评选范围,按规定给予每个省级基地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对评为“双百资助工程”的个体工商户和优质初创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和10万元奖补。
三是吸纳就业扶持政策。对返乡人员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并享受其他税收优惠。
二、关于加大青年返乡创业项目扶助力度的问题。今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百千万”工程促进产业兴旺的意见》,大力实施品牌强农、特色强农、质量强农、产业融合强农、科技强农、开放强农六大行动,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2018年完成农业“百千万”工程资金规模将达20亿元,扶持内容涵盖农业企业品牌(企业股改)建设、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优质农副产品供应示范基地(省级农业特色产业园)建设、农业产业集聚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林)场扶持、农业技术规程和标准制定、产业融合县市区试点、产业融合强镇(含休闲农业)试点、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优秀县市区建设等内容,建议您积极参与农业“百千万”工程上述农业项目,同时也可以积极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创业培训、创业孵化服务及一次性创业补贴,积极参与市级及省级“双百资助工程”。
三、关于加大乡村创业基地投入的问题。近几年各级政府积极培育各类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平台。发改委等十部门从2015年开始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先后有19个县(市、区)获批试点,其中平江县获批成为第三批试点县,在优化创业环境、优惠政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青年人在农村电商和乡村旅游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三年来全省新设立“双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专项,累计已安排省预算内资金约5100万元,已授牌44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扶持81个公共服务平台和示范项目建设。
人社部门也启动了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建设,目前已认定85家省级创业孵化基地,50家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对农业型创业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园给予倾斜支持,2016-2017年扶持资金总规模达9000万元;其中岳阳地区已有4家省级创业孵化基地、3家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4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目前平江县人社局已认定平江县湘野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创业示范基地,横冲村“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乡镇、示范社区(村)”,并给予20.3万元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支持当地开展创新创业活动。2017年平江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平江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实施 “双十资助工程”的评选、“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乡镇、示范社区(村)”的评选、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项目扶持等积极措施,加大对创业平台扶持力度。
目前各类创业平台载体正处于从硬件完善向功能提升过程中;在降低运营成本、加强市场对接、专业指导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仍需不断强化。下一步我们也将借鉴您的建议,不断强化各类创业孵化平台对创业者的组织、服务功能,以平台为载体集聚各类创业者的智慧和活力,发挥创业人员的主体能动性。同时平江县人社局也建议您能牵头组建当地“青年返乡创业协会”或“大学生创业协会”,加强与当地创业孵化平台合作对接,平江县人社部门将全力依照相关政策给予扶持,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四、关于放宽创业贷款政策的问题。目前为支持农村地区创业活动,已有相应的金融扶持政策。
一是扶贫金融政策。返乡青年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根据《关于开展金融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湘信联发〔2014〕48号)和《湖南省金融产业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湘扶办联〔2014〕8号),可以户为单位提供1-5万元,3年期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全额贴息的扶贫小额信贷。返乡青年创办合作社或企业,按照“四跟四走”产业扶贫路子参与精准扶贫的,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贫困县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财农发〔2016〕55号),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投资参与产业扶贫项目、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产业致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享受扶贫“财银保”政策。
二是创业担保贷款政策。2018年3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进一步放宽限制条件:一是扩大贷款范围: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将小微企业贷款对象范围下调为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二是降低贷款申请条件。个人申请贷款要求调整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三是放宽担保和贴息要求。对已享受财政部门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形式支持。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2017年全省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18元,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担保基金17.8亿元,省财政下拨贴息资金28.25亿元,直接扶持36.3万人创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属于国家“上位法”政策,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社部统一制定。您对创业担保贷款的相关意见建议,我们也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馈。
下一步,人社部门将积极配合省委省政府部署,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继续推动返乡创新创业活动,进一步完善出台一系列鼓励措施为农村创新创业提供更有力支持。同时人社部门也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主动上门服务,为返乡创业群体排忧解难。
感谢您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立方
2018年5月16日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
联系电话:0731-84900082